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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教育局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助大学新生入学就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03:10:50 浏览次数:410
南和区教育局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助大学新生入学就读的公告

为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贫困学生就学需求,提升我区群众文化水平,确保我区大学新生顺利完成学业,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在全区积极开展大学困难新生救助活动。主要包括:

一、全面实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为缓解大学生上大学困难,我区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具有我区户籍,2023年新升入全日制专科以上和在读大学生均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申请额度为12000元,研究生最高申请额度16000元,在高校学习期间国家对学生贷款全额贴息,毕业后自行付息。(详细情况见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二、大力开展大学新生困难救助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大学新生入学,2023年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展专项救助活动。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2023年在我区就读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和事实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升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升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3、办理要求:凡符合相关要求的高校新生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贫困证明材料(河北省扶贫手册、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等)复印件,原高中学校进行初审,高中汇总后上报资助中心。

(二)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1、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邢台市南和区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救助:(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防贫监测家庭学生;(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8)烈士子女;(9)孤儿和事实孤儿。

2、资助标准: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区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3、学生申请:家庭困难学生向我区原就读高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贫困证明材料(河北省扶贫手册、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等)复印件。原高中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资助中心,由区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

(三)邢台市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

1、资助对象:具有邢台户籍,在我市参加高考,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孤儿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父或母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家庭学生;(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3)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且确定入学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2、资助标准:根据今年受助学生人数,具体确定资助标准,原则上“一次性”资助,上限为3000元,下限为2000元。

3、办理要求: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大学新生向就读高中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后报市局确定受助名单,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邢台市2022年“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2)拟资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家庭经济困难材料(或低保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票据一份;(4)拍摄的能反映家庭状况的纸质照片1-3张;(5)录取院校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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